关于津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9-07 16:49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行政审批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2、公示时限:自信息发布起7个工作日。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4、联系方式
邮箱:cghbz@tht.gov.cn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行政审批局)收(邮编:300384)。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关于津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津高新审建审〔2026〕72号
2026年9月7日
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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